2012扬州中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的之一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
⑴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扬州市以上民族事务局证明),在高中录取时,加5分投档,在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⑵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持扬州市侨务部门证明),在各类学校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⑶革命烈士子女(须持高邮市民政部门证明),在各类学校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⑷现役海、边防军人子女(须持高邮市人民武装部及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上各项照顾政策,以其最高照顾档次加分,不重复计算。
2、特困生学费减免
凡被确认为特困生的考生,升入市内公办学校均可给予减免学费。具体为:录取为统招生的,减免学费总额的50%;录取为择校生的,减免学费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