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代数式
考试内容:
代数式,代数式的值,合并同类项,去括号。
考试要求:
(1)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2)能分析简单问题的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3)能解析一些简单代数式的实际背景或几何意义。
(4)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
(5)掌握合并同类项的方法和去括号的法则,能进行同类项的合并。
4.整式与分式
考试内容:
整式,整式的加减法,整式乘除,整数指数幂,科学记数法。
乘法公式:(a b)(a-b)=a2-b2;(ab)2=a22ab b2.
因式分解,提公因式法,公式法。
分式、分式的基本性质,约分,通分,分式的加、减、乘、除运算。
考试要求:
(1)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包括在计算器上表示)。
(2)了解整式的概念,会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
(3)会推导乘法公式:(a b)(a-b)=a2-b2;(ab)2=a22ab b2,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进行简单计算。
(4)会用提公因式法和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两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5)了解分式的概念,掌握分式的基本性质,会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会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二)方程与不等式
1方程和方程的解
考试内容:
一元一次方程及其解法,二元一次方程组及其解法,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
考试要求:
(1)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的一个有效的数学模型。
(2)会用观察、画图或计算器等手段估计方程解。
(3)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
(4)理解配方法,会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简单的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
(5)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方程的解的合理性。
2.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考试内容:
不等式,不等式的基本性质,不等式的解集,一元一次不等式及其解法,一元一次不等式组及其解法。
考试要求:
(1)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大小关系了解不等式的意义,掌握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2)会解简单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并会用数轴确定解集。
(3)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组,解决简单的问题。
(三)函数
1.函数
考试内容:
平面直角坐标系,常量,变量,函数及其表示法。
考试要求:
(1)会从具体问题中寻找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
(2)了解常量、变量、函数的意义,了解函数的三种表示方法,会用描点法画出函数的图象,能举出函数的实际例子。
(3)能结合图象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
(4)能确定简单的整式、分式和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并会求出函数值。
(5)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某些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6)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尝试对变量的变化规律进行初步预测。
2.一次函数
考试内容:
一次函数,一次函数的图象和性质,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考试要求:
(1)理解正比例函数、一次函数的意义,会根据已知条件确定一次函数表达式。
(2)会画一次函数的图象,根据一次函数的图象和解析式y=kx b(k≠0),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3)能根据一次函数的图象求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4)能用一次函数解决实际问题。
3反比例函数
考试内容:
反比例函数及其图象。
考试要求:
(1)理解反比例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反比例函数的表达式。
(2)能画出反比例函数的图象,根据图象和解析式y= (k≠0)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3)能用反比例函数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4二次函数
考试内容:
(1)理解二次函数和抛物线的有关概念,能对实际问题情境的分析确定二次函数的表达式。
(2)会用描点法画出二次函数的图象,能结合图象认识二次函数的性质。
(3)会根据公式确定图象的顶点、开口方向和对称轴(公式不要求推导和记忆),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4)会利用二次函数的图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空 间 与 图 形
(一)图形的认识
⒈点、线、面、角
考试内容:
点、线、面、角、角平分线及其性质。
考试要求:
(1)在实际背景中认识,理解点、线、面、角的概念。
(2)会比较角的大小,能估计一个角的大小,会计算角度的和与差,认识度、分、秒,会进行简单换算。
(3)掌握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
⒉相交线与平行线
考试内容:
补角,余角,对顶角,垂线,点到直线的距离,线段垂直平分线及其性质,平行线,平行线之间的距离,两直线平行的判定及性质。
考试要求:
(1)了解补角、余角、对顶角的概念,知道等角的余角相等、等角的补角相等、对顶角相等。
(2)了解垂线、垂线段等概念,会用三角尺或量角器过一点画一条直线的垂线。了解垂线段最短的性质,理解点到直线距离的意义。
(3)知道过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垂直于已知直线。
(4)掌握线段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
(5)了解平行线的概念及平行线基本性质。
(6)掌握两直线平行的判定及性质。
(7)会用三角尺和直尺过已知直线外一点画这条直线的平行线。
(8)体会两条平行线之间距离的意义,会度量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
⒊三角形
考试内容:
三角形,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和高,三角形中位线,全等三角形、全等三角形的判定,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勾股定理。勾股定理的逆定理。
考试要求:
(1)了解三角形有关概念(内角、外角、中线、高、角平分线),会画出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和高。
(2)掌握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3)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掌握两个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4)了解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的有关概念,掌握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5)掌握勾股定理,会运用勾股定理解决简单问题;会用勾股定理的逆定理判定直角三角形。
⒋四边形
考试内容:
多边形,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正多边形,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质,平面图形的镶嵌。
考试要求:
(1)了解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公式,了解正多边形的概念。
(2)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质,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四边形的不稳定性。
(3)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有关性质和判定定理。
(4)了解线段、矩形、平行四边形、三角形的重心及物理意义(如一根均匀木棒、一块均匀的矩形木板的重心)。
(5)通过探索平面图形的镶嵌,知道任意一个三角形、四边形或正六边形可以镶嵌平面,并能运用这几种图形进行简单的镶嵌设计。
⒌圆
考试内容:
圆,弧、弦、圆心角的关系,点与圆、直线与圆以及圆与圆的位置关系,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切线的性质和判定,弧长,扇形的面积,圆锥的侧面积、全面积。
考试要求:
(1)理解圆及其有关概念,了解弧、弦、圆心角的关系,了解点与圆、直线与圆以及圆与圆的位置关系。
(2)了解圆的性质,了解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直径所对圆周角的特征。
(3)了解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
(4)了解切线的概念、切线与过切点的半径之间的关系;能判定一条直线是否为圆的切线,会过圆上一点画圆的切线。
(5)会计算弧长及扇形的面积,会计算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
⒍尺规作图
考试内容:
基本作图,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过一点、两点和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
考试要求:
(1)能完成以下基本作图:作一条线段等于已知线段;作一个角等于已知角;作角的平分线;作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2)能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已知三边作三角形;已知两边及其夹角作三角形;已知两角及其夹边作三角形;已知底边及底边上的高作等腰三角形。
(3)能过一点、两点和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
(4)了解尺规作图的步骤,对于尺规作图题,会写已知、求作和作法(不要求证明)。
⒎视图与投影
考试内容:
简单几何体的三视图,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视点、视角,盲区,投影。
考试要求:
(1)会画简单几何体(直棱柱、圆柱、圆锥、球)的三视图(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的示意图,会判断简单物体的三视图,能根据三视图描述基本几何体或实物原型。
(2)了解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能根据展开图判断和制作立体模型
(3)了解基本几何体与其三视图、展开图(球除外)之间的关系;知道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如物体的包装)。
(4)了解并欣赏一些有趣的图形(如雪花曲线、莫比乌斯带)。
(5)知道物体阴影的形成,并能根据光线的方向辨认实物的阴影(如在阳光或灯光下,观察手的阴影或人的身影)。
(6)了解视点、视角及盲区的含义,能在简单的平面图和立体图中表示。
(7)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二)图形与变换
1.图形的轴对称、图形的平移、图形的旋转
考试内容:
轴对称、平移、旋转。
考试要求:
(1)通过具体实例认识轴对称(或平移、旋转),探索它们的基本性质;
(2)能够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经过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后的图形,能作出简单平面图形经过一次或两次轴对称后的图形;
(3)探索基本图形(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等腰梯形、正多边形、圆)的轴对称(或平移、旋转)的性质及其相关性质。
(4)利用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及其组合进行图案设计;认识和欣赏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⒉图形的相似
考试内容:
比例的基本性质,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图形的相似及性质,三角形相似的条件,图形的位似,锐角三角函数,30 、45 、60 角的三角函数值。
考试要求:
(1)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质,了解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通过实例了解黄金分割。
(2)通过实例认识图形的相似,了解相似图形的性质,知道相似多边形的对应角相等,对应边成比例,面积的比等于对应边比的平方。
(3)了解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概念,掌握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条件。
(4)了解图形的位似,能够利用位似将一个图形放大或缩小。
(5)通过实例了解物体的相似,利用图形的相似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利用相似测量旗杆的高度)。
(6)通过实例认识锐角三角函数(sinA,cosA, tanA),知道30 、45 、60 角的三角函数值;会使用计算器由已知锐角求它的三角函数值,由已知三角函数值求它对应的锐角.
(7)运用三角函数解决与直角三角形有关的简单实际问题。
(三)图形与坐标
考试内容:
平面直角坐标系。
考试要求:
(1)认识并能画出平面直角坐标系;在给定的直角坐标系中,会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
(2)能在方格纸上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
(3)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感受图形变换后点的坐标的变化。
(4)灵活运用不同的方式确定物体的位置。
(四)图形与证明
⒈了解证明的含义
考试内容:
定义、命题、逆命题、定理,定理的证明,反证法。
考试要求:
(1)理解证明的必要性。
(2)通过具体的例子,了解定义、命题、定理的含义,会区分命题的条件(题设)和结论。
(3)结合具体例子,了解逆命题的概念,会识别两个互逆命题,并知道原命题成立其逆命题不一定成立。
(4)理解反例的作用,知道利用反例可以证明一个命题是错误的。
(5)通过实例,体会反证法的含义。
(6)掌握用综合法证明的格式,体会证明的过程要步步有据。
⒉掌握证明的依据
考试内容:
一条直线截两条平行直线所得的同位角相等;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若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若两个三角形的两边及其夹角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两个三角形的两角及其夹边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两个三角形的三边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对应角分别相等。
考试要求:
运用以上6条“基本事实”作为证明命题的依据。
⒊利用2中的基本事实证明下列定理
考试内容:
(1)平行线的性质定理(内错角相等、同旁内角互补)和判定定理(内错角相等或同旁内角互补,则两直线平行)。
(2)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及推论(三角形的外角等于不相邻的两内角的和,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
(3)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4)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条角平分线交于一点(内心).
(5)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边的垂直平分线交干一点(外心)。
(6)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7)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8)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考试要求:
(1)会利用2中的基本事实证明上述命题。
(2)会利用上述定理证明新的命题。
(3)练习和考试中与证明有关的题目难度,应与上述所列的命题的论证难度相当。
⒋通过对欧几里得《原本》的介绍,感受几何的演绎体系对数学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价值。
统 计 与 概 率
⒈统计
考试内容:
数据,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抽样,总体,个体,样本。扇形统计图。
加权平均数,数据的集中程度与离散程度,极差和方差。
频数、频率,频数分布,频数分布表、直方图、折线图。
样本估计总体,样本的平均数、方差,总体的平均数、方差。
统计与决策,数据信息,统计在社会生活及科学领域中的应用。
考试要求:
(1)会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能用计算器处理较为复杂的统计数据。
(2)了解抽样的必要性,能指出总体、个体、样本。知道不同的抽样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
(3)会用扇形统计图表示数据。
(4)理解并会计算加权平均数,能根据具体问题,选择合适的统计量表示数据的集中程度。
(5)会探索如何表示一组数据的离散程度,会计算极差与方差,并会用它们表示数据的离散程度。
(6)理解频数、频率的概念,了解频数分布的意义和作用。会列频数分布表,画频数分布直方图和频数折线图,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7)体会用样本估计总体的思想,能用样本的平均数、方差来估计总体的平均数和方差。
(8)能根据统计结果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预测,体会统计对决策的作用,能比较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交流。
(9)能根据问题查找相关资料,获得数据信息,会对日常生活中的某些数据发表自己的看法。
(10)能应用统计知识解决在社会生活及科学领域中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⒉概率
考试内容:
事件、事件的概率,列举法(包括列表、画树状图)计算简单事件的概率。实验与事件发生的频率、大量重复实验与事件发生概率的估计。运用概率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要求:
(1)在具体情境中了解概率的意义,运用列举法(包括列表、画树状图)计算简单事件发生的概率。
(2)通过实验,获得事件发生的频率;知道大量重复实验时频率可作为事件发生概率的估计值。
(3)会通过实验获得事件发生的概率,并能运用概率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课 题 学 习
考试内容:
课题的提出、数学模型、问题解决。数学知识的应用、研究问题的方法。
考试要求:
(1)结合实际,会提出、探讨一些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经历“问题情境—建立模型—求解—解释与应用”的基本过程。进而体验从实际问题抽象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综合应用已有的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加深理解相关的数学知识,发展思维能力。
(2)体验数学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初步形成对数学整体性的认识。
(3)理解数学知识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初步掌握一些研究问题的方法与经验。
Ⅲ. 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方式:初中毕业生数学学业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试卷结构
1.试卷区分度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中档题和稍难题。难度值为0.70以上的试题为容易题,难度值为0.55~0.70之间的试题为中档题,难度值为0.30~0.55之间的试题为稍难题。试卷的总体难度约为0.60~0.65。
2.试卷题型结构
试卷包含有填空题、选择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三种题型的占分比例约为:填空题占20%,选择题占20%,解答题占60%。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应用题、作图题等,解答题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推证过程或按题目要求正确作图。应设计结合现实情境的开放性、探索性问题,杜绝人为编造的繁难计算题和证明题。
全卷总题量控制在24~26题,较为适宜。
要杜绝超出初中数学课程标准的试题出现在试卷中,严格按现行的初中数学课程标准命题。
英语
Ⅰ. 考试要求
试题将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要求,考查初中毕业生应达到的五级总体目标以及语言技能、语言知识、学习策略、文化意识等五级目标水平。考查内容分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两个项目进行表述。语言知识细目是指具体的知识要点;语言技能细目是指对听、说、读、写的能力要求(详见双向细目表)。语言知识可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
能够对所学过的词汇和语法等语言知识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些语言知识的基本规律及其基本含义。
2.理解
能够对《英语课程标准》要求的语言知识及其所构成的语言材料进行理性分析,理解其语言现象和语言规律。
3.掌握
能够对《英语课程标准》要求的语言基础知识进行归纳、综合,并灵活运用,在新的语境中解决实际问题。
Ⅱ。 考试内容
双向细目表
语言知识细目
知识 分项细目及要求
语
音 1.了解语音在语言学习中的意义。
2.了解英语语音包括发音、重音、连读、语调、节奏等内容。
3.在日常生活会话中做到语音、语调基本正确、自然、流畅。
4.根据重音和语调的变化,理解和表达不同的意图和态度。
5.根据读音拼写单词和短语。
词
汇 6.掌握《Go for it》词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