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教育局2012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今年是 “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第二年,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我局编制了抚州市各县(区)2012年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计划(见附表),现下达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一、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过去分县(区)下达总计划改为分县(区)分学校下达,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是参照2012年中考报名人数、2011年普通高中实际招生数、现有高三学生数、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师资力量等情况综合测算编制而成,在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的前提下,给中职招生预留足够的空间,从而达到中职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
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最高控制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县(区)如完成了中职招生计划,又有师资和校舍条件作保障的,可申请追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本次下达的中职招生计划不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和高职院校中专部招生计划。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和高职院校中专部在各县(区)的实际招生人数计入生源所在县(区)职业教育招生任务数中。
四、各县(区)要根据省、市有关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规定,在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统招计划中划出不少于50%的比例按初中毕业生的生源分布情况,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五、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职招生计划,以便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职招生计划分解表》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 普通高中和中职 招生计划 通知
抚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印发
共印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