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初中毕业年级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提前离校
初中学生毕业考试时间统一定于6月12-14日进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考前辅导工作,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更不得让学生提前离校。
八、考试科目时间与分值
1、文化课考试,包括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听力测试约占20%),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满分15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各50分),思品历史地理合卷(满分150分,其中思品、历史、地理各50分)。文化课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文化课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英语听力约20分钟)。
文化课考试科目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两种方式呈现。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级A,达到75%至89%记录等级B,达到60%至74%记录等级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级D,D为不合格等级。
2、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标准同文化课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考试实际得分的30%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纳入高中招生录取。
3、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标准同文化课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考试实际得分的30%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纳入高中招生录取。
4、体育与健康考试。两项必测项目: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三项选测项目:非毕业学年的选测项目由县区教育局统一指定;毕业学年的选测项目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2011年确定的选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初中学生非毕业学年的所有测试项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毕业学年的测试工作,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中,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两项必测项目的测量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其他三项选测项目的测试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初中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满分为100分。
等级评定办法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A等),75分至89分为良好(B等),60分至74分为及格(C等),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D等)。最后得分的60%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满分为60分),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因病或残疾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学校同意后可免予考试,体育成绩按36分计入总分。
九、考查科目设置及成绩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