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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教育局2012年奉化中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4-29 11:01:31

奉化市教育局2012年奉化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奉教普〔2012〕34号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招生公平,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段招生录取三个方面制度,结合奉化市实际,现就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中考中招改革的指导思想

  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考试与招生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主题,坚持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为原则,确保中考中招的公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

  1.根据奉化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更加多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高中段教育。适度扩大或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确保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在98%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普职基本相当的原则,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2012年全市要分类控制普通高中学额,今年全市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为48人,两年内要求申报省特色示范性高中的学校班额原则上为40人。2012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学业考试对象为在奉就读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习,必须考虑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衔接,因此非本省户籍(港、澳、台学生除外)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可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2.高中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依据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关注学生长远的发展潜能;既依据学生能力的总体表现,又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改革评价内容,增加试题的能力评价权重。努力探索科学的评价工作,严格依据新制订的省学科《课程标准》,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减少考试内容,改进命题模式。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测评的依据,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度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严格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不小于0.70。避免命制死记硬背的试题,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提高命题的效度、信度,严格控制试题难度,提高命题质量,适当增加部分学科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缩写)类等试题的权重。

  2012年学业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3日两天。2012年学业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及分值如下表: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

  语文闭卷120分钟120分

  数学闭卷120分钟120分

  英语闭卷(含听力20分)100分钟110分

  科学闭卷120分钟150分

  社会政治开卷90分钟80分

  体育文件另行制发30分

  满分分值合计610分

  3.继续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考体系。2012年重点做好科学实验操作的测评监督,做好监考教师互派和巡视工作。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定向招生和特长项目招生中的作用。2012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2012年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4.我市从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高度,做好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工作。2012年度省公办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将要求达到75%以上,各校具体操作上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同时要确保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5.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4月中旬前由宁波市教育局确定。

  6.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实验项目。探索普通高中顺应学生个性发展的办学机制、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综合评价办法。支持学校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创新办学模式,形成学校特色。继续实施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等特色项目招生。各普通高中根据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办学特色,申报体育、艺术、人文、科技与发明等类别特色发展项目,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特色发展项目各学校原则上要求不重复,错位发展。特色项目招生比例不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特长生由初中校长书面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特长生比较集中的学校不得超过2%,并在校内公示。教育局组织若干专家组考核认定,认定后的特长生名单予以公示。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招生学校依照公布的招生办法自行录取,特长生实行零批次录取。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7.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对外合作交流。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引进国际课程,设立国际部,与国际知名高中缔结姐妹学校,实施师生交换计划,引进国际评价项目、国际知名高中来奉合作办学,开设国际课程,为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际教育选择。规范国际合作办学学校招生行为,学校招收的学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8.继续实施市特色专业职业学校主干专业、省示范专业或市重点扶持专业跨区域招生。鼓励职业学校与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高教自考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举办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的艺术表演类等专业继续实施提前自主招生

  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积极引导学校开展小班化、特色化实验,规范办学行为,学校招生必须列入高中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在本地公办教学资源不能满足本地需求的,学校招生应以满足本地生源为主。各民办学校应依照法规严格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及设备捐赠。具体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报教育局备案,由教育局监管。

  10.2012年中招加分(降分)政策,根据宁波市教育局有关中招加分意见,结合奉化实际,另行制发。

  三、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确保2012年中考中招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各校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录取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各校实际,加快教育改革,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强化有关制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地与学籍地一致。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如需跨县区招生的,必须列入教育局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宁波教育局批准。各学校须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规定执行。要大力支持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民办高中学校稳步发展。

  学校要继续加强宣传工作,赢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的政策、要求,明确改革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意义,及时解答和回应有关的政策、要求,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2年继续建立高中招生工作年度分析报告制度,于8月底将书面分析报告向市教育局书面汇报,同时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录取等各种环节信息化工作,确保科学性、公平性。

  附件:奉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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