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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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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招生办,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做好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和《2012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镇办发〔2012〕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2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各辖市(区)教育局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于2012年5月8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后执行。 附件: 1. 2012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 2. 2012年镇江市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3. 镇江市中学借读呈批表 4. 镇江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登记表 5. 镇江市高中阶段招生优录呈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 2012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模式为“考试+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考试、考查 1.考试 (1)文化学科考试日程安排
(2)体育考试 各辖市区参照《关于印发2012年镇江市中考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镇教办发〔2012〕16号)精神执行。 往届生和在外市借读的我市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本市考生在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的,可以在原借读辖市(区)参加体育中考,也可以回户籍所在辖市(区)参加体育中考,但限考一次。 (3)升学成绩 升学考试总分为68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35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45%、10%、1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 各学科考试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总分。 2.考查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按照《关于公布2012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方案的通知》(镇教研[2012]5号)精神组织实施,成绩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等的毕业考查按照《关于公布2012年镇江市中考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等学科考查要求的通知》(镇教研[2012]6号)精神组织实施,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90分以上为A级,75分-89分为B级,60分-74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需补考)。 二、综合素质评定 1.综合素质评定包括:①道德品质;②公民素养;③学习能力;④交流与合作;⑤运动与健康;⑥审美与表现等6项内容。 2 . 综合素质①②④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 3.初中各年级各学科学期成绩均纳入综合素质评定。 4.按照自评、他评与互评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供高中校录取时参考。 三、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两部分组成。未达到及格等次的学生,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组织补考。补考成绩达到及格分数以上的,一律记为及格。 考试(考查)成绩及格,且综合素质评价中有四项达到C(或合格),准予毕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发毕业证书。 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的考生不能参加补考,不能核发毕业证书。 四、学科命题要求 遵循《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立足基础,突出能力。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做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之间的和谐统一,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 1.语文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注意从学科特点和学生能力培养的实际出发,重点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2)注重语文知识的积累和运用。重视综合概括能力与书面表达能力的考查,题目设置多采用主观性测试题,提倡抒写自己独特的理解和个性体验。 (3)现代文阅读可选择与教材程度相当的课外读物作为考试的内容,注重选文的人文内涵和时代特点。 (4)作文注意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学会思考,表达自己对社会、自然、人生的独特感受和体验。 2.数学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 (2)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思维特点,注重对学生数学思维能力和解题能力的考查。 (3)体现新课程理念,适当创设开放性、探究性的数学背景,鼓励学生创新、实践。 (4)渗透数形结合、函数与方程、分类讨论等基本思想方法的考查,具有一定的综合性。 (5)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考查学生构建数学模型,把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的能力。 3.英语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从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全面考查语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视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注重在语境中突出语言基础知识、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体现语言的形式、意义和功能的统一。 (3)强调语篇意识,突出阅读能力的考查,注意阅读量和信息量的扩展,选材联系社会、贴近生活,并体现人文意识。 (4)注重书面表达的考查,话题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际,有一定的开放性。 (5)听力与口语测试参加全省统一的“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考试要求以《2012年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纲要(试行)》为依据。 4.物理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考查基础的同时,注意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注意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 (2)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3)注重实验与探究能力、创新意识的考查。 (4)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注意体现积极的价值取向,强调科学和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 5.化学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重视考查基本概念和原理、元素及化合物等知识,体现基础性。 (2)重视联系生活、社会实际,考查运用化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强实验能力的考查。在考查基本操作能力的同时,体现实验的真实性。适当体现完整的化学思维能力,适当考查具有探索性和设计性的实验及对实验方案的评价。 (4)注重学科内知识与能力的综合考查,适当出现探究性、开放性试题。 (5)考查学生后续学习化学知识的能力。 6.思想品德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联系社会生活,贴近学生实际,体现人文性。 (3)继续设置部分开放性试题。 7.历史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主要考查最基本的历史线索、历史史实、历史概念和主干知识;考查学生再认、再现、材料分析、简单阐释历史的能力。 (2)重视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体现人文性。 (3)以中低档题为主。 8.地理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主要考查基本的地理知识和技能。 (2)培养学生利用图文信息分析、解决地理问题的能力。 (3)密切联系生产、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学习身边地理,学习对终身发展有用的地理。 9.生物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考查最基本的生物知识和技能。 (2)重视生物与生活和社会的联系,了解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状况。 (3)重视实验能力的考查。 五、命题组织与阅卷管理 1.命题人员遴选制度 命题人员从市中考命题库候选人中产生。中考命题库候选人员必须是政治思想素质高,安全保密意识强,掌握了一定的考试测量理论和命题实践技能的一线教师或教科研人员。 2.审题制度 命题工作初步完成后,将组织部分专家对试题进行审查,以确保试题的客观、公正、科学。 3.阅卷管理 实行网上阅卷制度,每份试卷严格按照组员双评和小组长复查、审核相结合的程序操作。实行学科组长负责制,组长对阅卷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阅卷的信度和效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等工作。
附件2: 2012年镇江市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招生学校 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并在当年“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招生计划由省有关部门统一下达)。 普通公办高中不得跨市和辖市(区)招生。普通民办高中跨市招生按苏教规〔2010〕2号文件精神执行。 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无计划招生。 三、报考资格 ⒈报考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体检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在校生、肄业生、毕业生、辍学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 (2)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一年者; (3)曾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4)初中阶段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四、报名要求 (一)时间 5月21日— 5月23日 (二)办法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⒈ 本市的初三学生在户籍所在辖市(区)参加中考。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卡、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 ⒉ 回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初三回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须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省内学校还须有统编学号。往届生须交验毕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 初二回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和报名资格证明(要求同上)。 ⒊ 在我市初中就读、符合借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原借读学校填写《镇江市中学借读呈批表》(附件3),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 符合借考条件的本市范围内非本辖区户籍的考生,由各辖市区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和集中上报工作,并于5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中考报名和考试要求的通知》(镇教办发〔2011〕78号)精神。 (三)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教发〔2006〕22号、镇价费〔2006〕24号、镇财综〔2006〕11号),《关于明确全省中学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3〕9号、苏价费〔2003〕47号),初三考生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体检费18元,考试费(含体育)每科9元,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费每生每次5元。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每科9元。http://www.2exam.com/zhongkao/zhenjiang/ 五、填报志愿 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均需在报名时填报志愿。 (一)志愿类别 1. 热点普通高中、五年制师范专业、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实验班; 2. 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 3. 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 4. 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实验班; 5.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二)志愿填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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