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专转本学生转入与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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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江苏省教育厅 2008-12-25 15:27:34 |
转入与培养 1、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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