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08年中国汉语水平考试3月1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据了解,参加初级、中级考试的考生在各地、州教育局及各承办汉语水平考试的工作单位报名,参加高级考试的考生需在新疆财经大学汉语水平考试中心报名。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区、跨校报名考试。在校生必须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其成绩无效。在校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报名,凡其他人员以在校生名义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可登陆新疆汉语水平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详细信息。
(新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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