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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规定,由于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经县编委批准,郎溪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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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成立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六)、公示:招聘每个环节均在郎溪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提出用人报告,经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以上,首聘期内不得调动),并办理入编、核资等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9583。
本公告由郎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3—7026693。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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