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常识、党的建设、经济、法律和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8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加分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面试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按合成分的高低顺序与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在审查。
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形成的缺额,在相应学段及学科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根据相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濉溪县政府网站(www.sxx.gov.cn)、濉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xrsrc.gov.cn)发布,欢迎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1——6082716(县人才服务中心)
濉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