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的比例不得低于4:1,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6、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务必于2011年11月1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及内容:(1)、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2)、专业不限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经济管理知识和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申论》的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采取异地制卷和阅卷的方式进行。
2 、笔试合成成绩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采用加权平均,各占笔试总分50%;《公共基础知识》、《申论》采用加权平均,各占笔试总分50%。
3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上午 7: 30 —9 : 30 考《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知识》或《申论》再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的内容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成。
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被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在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基础上,全面、客观、公正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