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承办具体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与职数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具体单位性质、岗位职数、招聘条件见附表。
三、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爱岗敬业、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发布公告(2011年10月26日—11月1日,为期7天):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并在市内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日一11月6日,为期5天,每天上午 8 :00一 11 : 30 ,下午 2 : 30 一 5 : 30 ,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2 、报名地点: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明光市人民政府院内);
咨询电话: 0550—8026239。
3 、报名要求:(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填写《明光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2)本市在编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