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时间
2011年11月26日。
4、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毕业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66分。
(2)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在笔试成绩上加1.66分。
6、公布笔试成绩
2011年11月29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四)其他岗位面试
除歌舞剧院演员和博物馆讲解员岗位外的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每个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市歌舞剧院演员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他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
每个岗位取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岗位,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七、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报名联系电话:8333391
政策咨询电话:8331740
附件:2011年赤峰市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