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国土局履行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至县国土资源局等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东至县国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6—7028609
联系人:胡权发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张同底近期1寸免冠照片。相关事业单位编内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主管部门须验印)介绍信。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国土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核减招聘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招聘计划的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国土局负责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是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3)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时,笔试成绩设立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低于3∶1的,面试成绩设立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最终合成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