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财政系统拟公开招聘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刑事处罚期内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11年10月21日,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财政局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90元。
3、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2011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5、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填写好的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2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②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③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
④2011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⑤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