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财经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按3:7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1月12日(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期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联系电话:0552-8858020)申请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暂定于2011年11月18日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1年11月21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具体由查分工作组人员对卷面成绩进行复核,但不对答题内容重新评阅。
(四)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将个人全部档案及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交县人社局,由考察小组进行审查。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审批聘用及相关待遇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县财政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并在怀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聘聘期3年(包括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其受聘资格。
2、工资等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比照怀远县财政局基层财政所同等条件在岗在职人员待遇执行。
3、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暂不办理编制手续。待基层财政所事业编制有空余时,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考核,经考核合格,由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列编手续。
四、其他
1、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的领导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招聘原则,照章办事,规范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3、未尽事宜由怀远县财政局招聘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怀远县财政局招聘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