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合发〔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拟任职位、公开推荐考试,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的办法,面向全县从大学生村官、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30岁以下年轻干部中,公推公选7名副乡镇长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推公选职位
副乡镇长7名。
其中:从县内村居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拔2名;从县内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公务员中择优选拔2名;从县内30岁以下事业干部中择优选拔3名。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外,参加公推公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近两年年度考核连续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公务员和事业干部须有在县直和乡镇机关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4、身心健康。
年龄和工作经历以干部档案为准。同等条件下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优先。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推公选工作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组织提名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