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和县教育系统从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为了补充我县教育系统师资,经县政府决定,今年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标:
推荐就业总指标及各学科分解指标如下:
专业
与
人数 |
合
计 |
大 专 及 以 上 毕 业 生 |
中
师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教育
技术 |
就业指标 |
160 |
44 |
23 |
44 |
4 |
4 |
2 |
3 |
3 |
3 |
7 |
7 |
7 |
7 |
2 |
注:报名人数达不到就业指标3倍的学科,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就业指标。
(二)原则:
1、根据今年确定的各学科就业指标,对我县2008~2010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师)毕业生”实行考试(已签约的除外),按照各学科的就业指标,依据考试成绩,择优推荐就业(含指标最后一名并列)。就业去向是到缺编的农村中小学任教。
2、 中学缺编进人必须学科配套、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推荐就业对象,先根据中学的学科需求,补充紧缺,剩余的到小学任教;初 等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师各专业以及只具有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推荐就业对象,一律到小学或幼儿园任教。具体采取“根据各学 校各学科就业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按毕业生个人就业志愿,依次落实就业学校”的方式进行。
3、对“省级双优生”加5分、研究生加10分、烈士子女政策照顾加20分,加分后成绩参加本学科排序竞争。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08~2010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师)”毕业生;
2、具有经省厅验印的、推荐来和县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安徽省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师毕业证书;
4、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完整的毕业生档案。
(四)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5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权重比为3:7。其中:“公共知识”考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知识”考以下内容:
1、 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考高中及高校知识: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个专业,考本专业知识。 ②音乐、体育、美术三个专业,考本专业的理论知识。③计算机教育、教育技术两个专业,考计算机理论知识。④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考《教师资格证书》中 确定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不在本次招聘学科之列的,在“语文”或“数学”中选考一科(选考的只能到小学任教)。⑤因构不成竞争而被取 消本学科就业指标的专业,在“语文”或“数学”中选考一科(只能到小学任教)。
2、中师毕业生考初中知识:语文、数学合卷,分值各占一半。
(五)程序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