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牧草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行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畜牧事业健康发展,我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要求,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办、自治区人事厅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同意,我站定于2009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事业全额拨款单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关于下达2008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增人计划的通知》(桂人事业增字[2008]114号)为依据,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畜牧行业队伍,优化技术队伍结构,为我区畜牧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有从事本行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牧草品种园专业技术岗位(一)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
(2)获得硕士学位;
(3)草业科学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2、土地管理科专业技术岗位(二)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2)获得学士学位;
(3)汉语言文学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5)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财务科专业技术岗位(三)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2)获得学士学位;
(3)财会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4、种羊场专业技术岗位(四)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
(2)畜牧兽医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5、种羊场专业技术岗位(五)2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
(2)畜牧兽医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广西扶绥县渠黎镇广西区牧草工作站办公室,联系人:罗敏芳,联系电话:0771-7562381,13877156261。
(三)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外地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但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交材料并经审查合格。网上报名可将材料发至gxmcgzz@163.com即可。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三份,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手续不全或不真实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我单位办公室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一)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二)(三)(四)(五)的人员须进行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我站预先将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或考生指定的联络人。改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我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呈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人事教育处和自治区人事厅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3日。
笔试相关工作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我站协助实施。凡进入笔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我站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由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资格审查结果以及笔试结果,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我单位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同意,并报自治区人事厅核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单位具体实施。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应变能力、说话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公布。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我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七、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在职应聘者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应聘者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成绩、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呈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八、体检
我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通过的,由站领导班子确定后依次递补,并将情况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九、人员聘用
(一)我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将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
(三)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使用我单位事业编制,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