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1月19日、11月20日、11月26日、11月27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办公室(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西路66号)。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须县市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2);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审验公章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州卫生监督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组织开考。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州卫生监督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州卫生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州卫生监督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地点由州卫生监督局办公室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州卫生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州卫生监督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州卫生监督局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州卫生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卫生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州卫生监督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