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拓宽卫生监督部门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州卫生监督系统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州卫生监督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州卫生监督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医政监督科工作人员1名、公共卫生监督科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职位(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黔东南州卫生监督系统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遴选人员应具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报考专业见职位表)和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卫生监督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