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考试考务费150元。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即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则减少招聘计划。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均按“0”分计算。
㈡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小学语文、数学教材,近期中师教心学教材。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若遇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㈡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若遇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㈢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㈣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㈤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