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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2年毕节市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招考中药产业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163贵州网 2012-3-10 22:46:50 【字体:小 大】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政府网、毕节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二)违纪情况及处理。有下列情形的,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笔试、面试及考核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面试及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原《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本实施方案由毕节市中药产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考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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