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黔南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下文,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及各遴选单位报名点:
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7个单位,24名
1、州委讲师团 : 州委讲师团办公室 8222100
2、州法院: 州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8622015
3、州科协: 州科协办公室 8222460
4、州发展和改革委: 州发改委办公室 8222166
5、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州计生委办公室 8228557
6、州统计局: 州统计局办公室 8282884
7、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州政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823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