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党在农村的政策法规特别是计生政策法规、党的基础知识、基础写作等;
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对缺席面试的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机构及考察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招考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兴武
副组长:周高友 曹子义
成 员:曹 岭 朱 艳 易纯毅 郑婷婷 彭 云 杨显耀
陈厚义
(二)考核考察。由镇招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考察工作。考核考察组由党委招考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核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计生情况等。考核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考察需听取考生所在党支部、村委、寨老、离任村干部、老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的意见,并就上述考察内容组织测评,测评所得分值计入考核考察得分。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40%+面试40%+考察考核2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加分条件:
独生子女本人或二女结扎户加5分;
所加分值加入笔试成绩。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核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镇招考领导小组提交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按照规定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镇党委行文聘用,分配到相应村或工作岗位。
八、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同职级村干部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857—5710003
监督电话:13885755489 13638159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