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5月5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须知》。
面试内容:临床医师、麻醉医师、影像医师、检验医师、护理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药剂师、医疗设备维修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问答和专业知识问答。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抽人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问答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知识问答占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并于2012年5月7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完成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中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并列人员中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知识问答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012年5月7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2012年5月9日。
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在经面试后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末位总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中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并列人员中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知识问答成绩高的参加体检)。递补参加体检再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012年5月1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结果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辞退、除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考察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