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六盘水市扶贫开发技术服务中心的通知》(市机编发[2012]3号),成立六盘水市扶贫开发技术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为加强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市扶贫开发局在全市范围内遴选3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市扶贫开发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涛(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副组长:陈 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弟明(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遴选工作办公室和监督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遴选工作办公室由蒋弟明(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启(市人资社保局)、马勇(六枝特区扶贫局局长)、李芳(盘县扶贫局局长)、金里(水城县扶贫局局长)、蒋承成(钟山区扶贫局局长)、胡雍贤、刘山明、周恒、樊相君、徐燕冬、凌莉娜、蔡丽、许正娟、张贵萍(市扶贫开发局)为办公室成员。
监督工作办公室由王事必(市扶贫局专职纪检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汤健为办公室成员。
二、遴选人员职位和职数
遴选市扶贫局扶贫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⒈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⒉ 有吸毒史的;
⒊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⒋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⒌ 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