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领导干部队伍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职数(共13个职位)
1、黎平县科技局局长1名(正科)
2、黎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正科)
3、黎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4、中共黎平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5、黎平县第三中学副校长1名
6、黎平县第四中学副校长1名
7、黎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1名
8、黎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
9、 黎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1名
10、黎平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办主任1名
11、黎平县招商和商务局副局长1名
12、黎平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
13、黎平县洪州矿业办副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拔职位条件和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