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体局拟公开招聘100名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人数共100名,其中初中35名,小学65名。
(一)初级中学教师35名
语文5名、数学6名、英语6名、历史3名、地理3名、物理4名、生物3名、化学1名、音乐2名、政治2名
(二)小学教师65名
语文25名其中大专及专升本5名
数学23名其中大专及专升本4名
英语4名其中大专及专升本2名
音乐4名其中大专及专升本2名
体育4名其中大专及专升本2名
美术3名其中大专及专升本1名
信息技术2名其中大专及专升本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初中教师:郑州市生源(十二县、市、区)、2009年(未就业)、2010年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能力达到中级水平,须持有相应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小学教师:郑州市生源(十二县、市、区)、2009年(未就业)、2010年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师范类大专(含专升本)以上毕业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能力达到中级水平,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中小学教师报名者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后出生)。
三、任职及待遇
(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由区里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限为两年;在聘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毕业生,聘用期结束后,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续聘3年。
(二)在聘期间,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等统一由区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
(三)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标准执行,由教体局统一办理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均为优秀(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为20%)的,转为正式在编教师;连续5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正式入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7月28日。
地点:郑州市文化路第二小学院内(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2寸照片3张。(2010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者,需由学校出具证明)
2010年8月4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到文化路第二小学院内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10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及班级管理等。
(三)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