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现场采集人像。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72元,进入面试程序者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5)应聘人员于2012年2月9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纪检委联合委托外地市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两科满分共200分。(卫生系统医学类不考《申论》,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在安阳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于2012年2月20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同时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