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参加聘用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2-2209613
安阳市林业局 0372-2163882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372-3700029
安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372-2550499
安阳市畜牧局 0372-2163259
安阳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 0372-2559225
安阳市环卫处 0372-5951179
安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第二人民医院) 0372-3276872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372-2209611
2011年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