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10〕17号)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要求,已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专业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山东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招聘岗位及专业资格条件:生化分析岗位1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学位,生物分析化学专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11月11日(9:00-16:00)。
报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号。
联系电话:0531-81212675。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省人防办综合(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工作,并按实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人数。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检。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者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省人防办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审核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省人防办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办理相关手续,由省人防信息保障中心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