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简章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经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到我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共2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单独分配名额)。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均为城市规划设计专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受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