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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岗位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的应聘人诚信承诺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按每人每场次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以后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