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办法
1、招聘办法采用讲课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讲课
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记入综合考评成绩。讲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记入综合考评成绩。面试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
2、体检。综合考评成绩入围人员到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执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3、招聘。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丘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招聘名单。
六、公示
招聘结果在《章丘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
七、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