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用办法
考试合格人员,录入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汽车驾驶员专业人才库,其信息保留至2013年3月31日。
2013年3月31日前,各机关事业单位经批准补充派遣驾驶员,不再组织考试,由用人单位直接从专业人才库中按以下程序录用派遣:
1、双向选择。由用人单位与考试合格者通过现场问答、观察的方式进行双向选择;
2、政审。由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对达成用工协议的,到原用工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人事档案,对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体检。按照现行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行业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政审、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后,可视用工单位意见从专业人才库其他人员中按规定程序递补。至2013年3月31日为止未被派遣的人员,人才库信息自动失效,相关事项按下年度招聘政策执行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对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实行派遣管理的意见》,由金鸿派遣公司管理,实行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并退出专业人才库。派遣期间,工资和保险等待遇按《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实行派遣管理的意见》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21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