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卫生类职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药剂、口腔医学、康复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妇幼(助产)、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卫生检验、护理管理、卫生法学、医疗器械维修、卫生会计、超声医学、麻醉学等医学类专业。
9、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申请加分的要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2年5月23日至24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县政府一楼东102室),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审核时除出具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逾期不能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条件。
经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10、具备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5月23日至2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县政府一楼东102室),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11、应聘人员报名后,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自动禁止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1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报名时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应聘阳谷县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招聘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13、教育类、卫生类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考生依据招聘计划和职位分类,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应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挑选顺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由考生抽签确定挑选顺序。
普通教育、普通卫生类职位,根据招聘单位工作岗位需要, 由人社、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考生所学专业分配到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工作。
1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15、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