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卫生事业单位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结合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按照4:6的比例折算面试成绩。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题。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
2、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报考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
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23629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frs.gov.cn)
附件一:《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其他类)需求表》
附件二:《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卫生类)需求表》
附件三:《党员加分材料证明(式样)》
附件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
附件五:《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六:《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七:《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及定向岗位审核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