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潍坊市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寒亭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或潍坊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和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
3、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育各学校的考生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市级教学能手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详见《寒亭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6.身体健康;
7、报考街道定向职位的考生需是在寒亭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在3年内参加考录;
8、具有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和齐鲁名师称号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不受前面数额限制,经面试、考核合格者,可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已在寒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报名地点: 潍坊市寒亭区技工学校(寒亭区文化街11号)。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寒亭区益新街651号),逾期不领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关加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可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寒亭区委组织部和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岗位)一致或相近,其中,定向岗位不限专业。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岗位)。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须达到3: 1的比例,达不到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专业);
5、考试收费标准:笔试费40元/人,面试费70元/人。
(二)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专业(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