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妇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上海市市立幼儿园教师3名
巾帼园出纳1名、培训学校班主任2名、物业运营员2名
现代家庭杂志社财务总监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和上海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至1960年11月1日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2、笔试
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安排。按招聘职位人数1:5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资格审查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通过审查的对象,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招聘职位人数1:5比例确定将进入面试阶段。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5、体检
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市妇联各直属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一经录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资格、面试问题解答):64312260
考务咨询(报名、笔试问题解答):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网上支付问题解答):95516-5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