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五中2009招考应届研究生、师范专业优秀本科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
一、为做好2009年我校招考应届师范专业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中小学2009年招聘师范专业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次招考特点,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二、测试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中学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四、测试的方法
1、笔试:
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和法规、相应学科试题、编写高一年(必修一或必修二教材)一课时教案。
时间:90分钟。
2、面试:
内容:说课或教学片断及回答专家提问(题目不少于二个)
时间:20—45分钟
3、时间安排
10日: 上午9:00——11:00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11日:上午 8:00 参加应聘人员报到,地点:二楼化学实验室。8:30--10:30 笔试
下午 4:30 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12日:上午 7:30--11:30 各学科进行面试
下午 4:30公布入选名单,上报申批后签订录用合同。
漳州五中招考领导小组
200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