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认定:由当地公务员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派人到资格复审现场,对考生户籍进行认定。户籍认定的时限为2011年3月7日省招考公告发布前。只有2011年3月7日前户籍在楚雄州内(现仍在本州内)的才认定为本州户籍。
生源地认定:一是以《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认定生源地,凡报到地为本州内的,视为本州生源;二是不能出具《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的,由考生提供参加高考时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加以认定。凡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本州生源。
户籍或生源地满足一项即可。
(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体能测试。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按规定在资格复审后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的面试。体能测试将按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cxzzf/72057594037927936/index.html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cxrs.gov.cn公示。
(八)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出书面《面试通知书》。在州警校参加资格复审报考非公安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资格复审确认表”须有资格复审单位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有单位公章)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第二天(2011年8月2日)下午15:00——17:00时,凭身份证、“参加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资格复审确认表”须有资格复审单位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有单位公章),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会议室(州公务中心二楼正门左则)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县乡机关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资格复审确认表”须有资格复审单位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有单位公章),在报考单位所属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