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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2011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事项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8-4 14:49:46 【字体:小 大】

 

五、公示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cxzzf/72057594037927936/index.html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r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人员的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作处理。为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严肃性,保护报考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实名举报的进行查处,对匿名举报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录用

  对符合录用规定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人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未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的,用人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录用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特此声明:我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只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cxzzf/72057594037927936/index.html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rs.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不参与、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其它网站及媒体发布的我州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复审后的相关信息,与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辨别。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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