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市领导批准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波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借调宁波经促会北京联谊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是宁波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后,借调到宁波经促会北京联谊会办公室工作,北京联谊会办公室主要从事联系、联络、联谊在京宁波籍人士,该办公室设在宁波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内。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非农业户口人员,录取后不迁户口。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职位的工作需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六)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为综合管理,主要从事宁波经促会北京联谊会办公室工作。工作地点:北京。具体情况见下表:
岗位 人数 招聘专业及
学历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综合管理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宁波大市范围常住户籍。
2、宁波大市范围生源就读北京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宁波大市范围生源就读北京高校的历届毕业生毕业后在北京工作的。
以上范围人员均需要求为非农业户口人员,录取后不迁户口。 年龄30周岁以下;
(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有关户籍及相关资历的认定,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注册报名
时间:10月10日9时-10月14日17时。
报考者应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仔细阅读本公告后,在首页“考试报名”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10月17日9时-18日12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三)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10月18日下午2时起。同时,在宁波人才网查看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
(四)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宁波生源去北京高校就学时户口已转出宁波大市范围的,需提供从宁波大市范围迁出证明(公安部门盖章有效);
4、在京工作证明。宁波大市范围生源在北京高校就读的历届毕业生现在京工作的需要提供。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查询初审结果时可查看,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当面告知复审结果,报考人员确认笔试地点(北京或宁波)。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