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检结论查询及申诉复议
军检现场设监督复议组,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重庆警备区招生办公室、体检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军检各项目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成都军区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肝功等体格检查项目,于7月5日在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公布检查结论,供考生查询。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7月6日18:00前申请复查(申述复议电话13308320888)。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