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治理高考综合环境 努力创造良好高考环境
从5月下旬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通信局、省工商局、省保密局《关于强化2014年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高考安全的通知》(闽教考〔2014〕5号)要求,各级招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同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销售作弊器材行为”、“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危及高考安全与秩序、侵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努力创造良好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平安顺利。
一是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作弊器材行为。各级教育、工商、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收集违法销售作弊器材线索、证据,对发现的无照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三无”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进行相关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强化网上监控,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各级公安、教育、通信、宣传等部门安排专人,加强对网站、论坛、贴吧、微信群、博客、微博客、QQ群等监控及时发现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对涉嫌触犯法律人员,由公安部门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同时,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的研判,做到实时处置,涉密信息专人负责、限时追查、挂牌督办。
三是强化巡逻管控,净化考点周边环境。6月1日至8日,各级教育、公安、无线电等部门,将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进行联合巡查,以震慑、防范和打击各种企图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招生考试机构主动提供考点分布情况和有关需求;无线电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严密监测重点地区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查找;公安部门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加强考点周边巡逻,注意检查考点周边带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可疑车辆及人员,并根据无线电管理部门提供的线索,及时落地查人。
同时,各地公安部门提前组织警力,全面排查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食宿地的治安安全隐患和治安乱点;在考试期间,按照每个考点至少2名公安民警的标准向各考点派驻警力,并在考生进场和退场等重要关节点,对考点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地区加强警力配备,加强治安巡逻,对可疑情况及时处置,切实保证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考点大门口及左右两侧50米范围内,除考试保障车辆之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同时,加大考点周边交通巡逻力度,维护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