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飞程序
1、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汇总名单《2015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学员考生名册》(附件1)于初检时报我院负责老师。
2、我院将派员在部分区、县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体检时间及地点:福州市12月16日8:30-11:00,宁德市12月17日8:30-11:00,南平市12月18日8:30-11:00,三明市12月19日8:30-11:00,龙岩市12月20日8:30-11:00,漳州市12月21日8:30-11:00,厦门市12月22日8:30-11:00,泉州市12月23日8:30-11:00,莆田市12月24日8:30-11:00),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时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2)。
3、我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对体检合格考生,我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于高考后一周进行身体复检,具体时间、地点以我院寄发的《体检合格通知单》为准。
6、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院根据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学院或学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