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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全文发布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5-13 11:00:47

 

第三章  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
一、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引导各地根据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新型城镇化推进等情况,科学预测学前教育供求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落实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有关政策,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中心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建设,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就近入园需要。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每年新建200所公办园;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构建以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达75%;到2020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达85%,其中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达50%以上,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
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实施和教育行为,科学安排幼儿生活,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重视习惯养成教育。探索学前教育片区管理新模式,实施示范园与薄弱园、公办性质幼儿园与民办园联片教研、联动帮扶,促进合作共进。总结推广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经验。修订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和年审制度。建立以关注教育过程、促进师幼互动为导向的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提高县域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中小学布局。实施《福建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完善教师“县管校聘”体制,推进教师校际交流常态化。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将“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纳入对县教育督导,2020年50%的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结合社会公众评价,适时遴选、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到2020年50%的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好学校”。加强省市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有条件的设区市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新形势,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同步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计划,推进必要的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都有合格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澡堂。推进农村学校闲置校舍盘活再利用,鼓励把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建在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和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机制,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修订地方课程教材管理办法,建立精品校本课程评价制度。明确各学段素质教育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整体推进体系。完善各学段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校质量评价制度,公布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提高监测结果应用效益。支持开展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创新,鼓励学校特色发展,着力加强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实施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推广基层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成果。
三、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巩固提高普通高中发展水平。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推动各地整合布点重复、办学条件差、规模过小的普通高中,适度扩大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配足配齐专用教室、教学仪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等,支持薄弱高中达标建设。健全以政府为主的普通高中发展投入机制。到2020年,力争90%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超过90%。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着力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在教师岗位设置、经费补助、招生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民办学校争创省级达标高中,支持各地加快省一级达标高中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高中。到2020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30%左右,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达35所左右、若干所高中进入全国一流行列,省一级达标高中和示范性高中在校生比例达45%左右。
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启动省级课程改革基地建设,支持学校突出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推动高中特色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高中。适时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推动特色高中与高校协作实施
专栏四: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重大项目
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继续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试点,使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重点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缩小学校资源配置差异,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实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义务教育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结合社会公众评价,适时遴选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城区中小学
扩容工程 加大人口密集区域公办中小学教育资源及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力度,缓解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普通高中内涵
提升计划 实施薄弱高中改造工程,省级补助建设100所高中,重点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建设;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30%左右,重点支持建设35所左右省级示范性高中;实施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计划,重点建设100个省级课程改革基地,60所左右特色高中。
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建立教科研、招生入学和实习培训基地。
第四章  打造福建版“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
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统筹发展各层次职业教育。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层次、布局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协调。实施中职学校分级达标建设,加强薄弱校改造;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整合区域内职业院校,建设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园区。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打造一批具备实习实训、师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产品研发等多种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实施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支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成5所左右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1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5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中职学校,全省中职教育在校生达50万人左右、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25万人左右、本科层次以上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建成10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全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达80%以上。
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围绕福建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根据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快速响应机制,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加快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布局。突出职业教育行业、区域办学特色,行业性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不少于学校年招生计划的60%,并逐年提高到80%;区域性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大力发展产业支撑型专业。
推动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普通本科高校明确办学定位,服务行业、区域经济发展,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积极培育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大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着力提高工科专业比重,形成与我省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体系。到2020年,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不低于70%,研究生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达65%以上。
二、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化培养水平
构建中高职紧密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积极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有机衔接。制订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产业和岗位需求,明确不同学段人才培养定位,系统设计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推进中高职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探索区域职业教育“集群发展”模式。
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的招生平台,实现普职同时招生、平等对待、规模大致相当。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动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互相转学、互认学分。改革高职考试招生办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试行单独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招生办法,逐步建立基于高中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的注册入学制度。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职毕业生和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2020年分别达15%和30%。
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全面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教育与就业的旋转门,畅通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通道,支持技术技能人才根据职业发展需要,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推动部分应用型本科专业开展招收有实践经验学习者试点,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有实践经验学习者,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
三、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制定实施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成立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作用。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及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共同体。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合作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采取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企业在职员工进校学习,逐步构建以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为主要特征,以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
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部门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重点推进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共建法人型职教集团,引导省、市属国有和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
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就业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学分管理体系,建立休学创业制度;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强化实践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评估体系,将就业创业教育纳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试点,加快实现学历证书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逐步实现两考合一。中职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双证书获得率分别保持在98%、88%以上。

专栏五:打造福建版“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重大项目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5所左右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1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5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中职学校,200个左右对接产业转型升级的专业群,10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10个左右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100个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  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一、分类推进高水平院校建设
推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厦门大学对接国际一流标准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全面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将华侨大学纳入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实施“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大力度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建成全国一流大学。面向全省高校实施“一流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重点建设40个具有一流创新环境、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创新成果的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高峰”学科;重点建设60个学科基础好、整体实力强,对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高的“高原”学科;重点建设100个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型特色学科。实施“医学院校提升计划”,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推动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坚持试点引领、示范推动,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发展模式,推动其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加大对试点高校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到2020年力争建设5所左右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推动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办学定位准确、办学基础良好、发展潜力较强的高职院校,面向福建战略布局、区域和行业发展需求办学,强化内涵建设、特色发展,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密切产学研合作,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应用技术研发水平,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在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完善人才培养布局结构
调控高等教育总体规模。根据国家和福建发展战略需要,以及人口变化趋势、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预测,稳定全省高校普通本专科教育规模,扩大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高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立办学规模定期核定机制,逐校核定办学规模。科学安排年度招生计划,加强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控力度,扩大工学、医学、农学等急需紧缺专业招生规模,限制或调减财经类、管理类、政法类等专业招生计划。
优化高校层次科类结构。稳定现有高校数量,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原则上不再审批增设新高校,集中力量办好现有高校。通过高等专科学校升格等形式,增设医学、工科等紧缺急需科类本科高校;推动一般本科学校整合优势资源、提升综合实力,更名为大学。通过推动高职院校兼并重组,闲置校区校际置换、有偿调整,实施省属高校及其周边配套基本建设项目等,改善高校办学条件。
调整本科高校服务产业人才培养结构。实施“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产业转型发展和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引导本科高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200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点和20个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集群。围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加快发展支撑引领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的新学科、新专业,布局建设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互联网经济、现代特色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社会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巩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改革完善人才选拔机制。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到2021年,全面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继续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力争更多项目入选国家级行列。实施“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以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培养-选拔-应用”机制为核心,以建设名师工作室为抓手,打造教学名师梯队。实施“互联网+教育”方案,支持建设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联合实训基地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
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突出学术型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应用型研究生的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学位授权学科、导师队伍等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重点建设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研究生核心课程(教学案例、教材),打造一批高水平研究生学术论坛,选派一批以博士生为主的研究生赴海外研修,支持高校提升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水平。
四、着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计划”,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管理制度等改革,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创新创业资源,推动高校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创新创业实习实训平台等建设,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学科和技能竞赛,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着力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高校发展性资助体系。鼓励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等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库,积极发展“众创空间”等,使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规模、质量持续得到扩大和提高。
完善协同育人、协同创新机制。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推动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建设重大需求,通过跨学科、跨院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等,培养科技创新和工程技术领域拔尖人才。
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推动高水平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建设若干个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在国家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增强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关键科技问题的能力。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择优建设30个左右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
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引导高校围绕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急需,提升高校科学研究与社会的契合度。加大投入,支持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引导推进高校科研活动和成果分类考核机制,探索开放的、多方参与的科研评价体系,以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为标准评价高校服务社会能力,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以及高校对科技成果的自主定价权与分配权,允许科技人员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和机制。
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抓手,重点打造一批高端智库。聚焦国家和福建急需,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势,统筹规划高校各类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项目设置,凝炼智库建设主攻方向,力争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环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
专栏六 :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重大项目
拔尖高校建设工程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各类高水平院校,引导每一所高校明确在三维分类体系中的办学定位,促进不同类型高校在不同层次或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一流学科、特色学科、学科专业服务产业转型发展和创新创业行动计划 重点建设100个“高峰”“高原”学科,100个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型特色学科,200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点和20个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
省属高校及其周边配套基本建设项目 支持高水平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有关高校新校区或续建项目建设,以及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完善提升项目等,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本科教育质量
提升工程 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互联网+教育”、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计划和系列卓越计划,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研究生教育
创新计划 重点支持学位授权学科、导师队伍、研究生改革试点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研究生核心课程(教学案例、教材)、研究生学术论坛,选派研究生赴海外研修等。
高校创新能力
提升计划 认定30个左右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鼓励高校积极申报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提升高校协同创新、协同育人水平。


第六章  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一、提升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安置网络,实行“一人一案”,让每位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支持建设集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幼儿园,支持特教学校举办附属幼儿园(班)和高中班,促进普通幼儿园和高中学校接收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完善高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扩大残疾人高等教育规模。
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加大省级统筹规划和经费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到2018年办学年限达6年的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到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建设2所随班就读基地校,配备资源教室;建设50所左右特教学校职教教室和实训基地,聘请专业教师,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试点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改革,开发教育康复校本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探索建立特教机构和医疗机构有效合作机制。支持泉州市、厦门市同安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
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发展。加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和对口支援力度,支持民族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培育民族教育特色等。完善少数民族学生升学、就学照顾政策。到2020年,民族乡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整体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大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及高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
二、大力发展终身教育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建设集管理、监测、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到2020年,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全日制在校生的1.2倍以上,建成100个成绩突出、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继续教育示范学校(教学站点)。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开发1000门优质网络课程。加快建设福建开放大学,搭建全省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建立健全宽进严出学习制度。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支持职业院校和电大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扩大新型产业工人和职业农民培训规模。
完善终身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实施社区教育机构提升计划,到2020年,建成10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100个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评价制度和推广机制,推动部门、行业分类制定学习型组织建设标准,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具体化、规范化和系统化。高度重视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到2020年老年人入学率达20%。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多样化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三、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
提升扶贫开发重点县基本教育发展水平。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全面改薄”工程资金、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加强农村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宽带、卫生、食宿、体育、美育条件建设。实施重点县薄弱高中改造计划,支持高中达标建设,到2019年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一级达标高中。面向重点县,实施“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学费代偿计划”“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资助计划”“优秀退休教师支教服务计划”,帮助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
提高革命老区本科高校办学水平。加大对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等本科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专业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省重点建设高校对口支援新建本科院校。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本科高校比例。继续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单独招生计划,拓宽农村、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继续实施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确保重点县本科一批录取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统一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惠民政策,完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设立高中阶段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实行应助尽助。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受助对象的精准认定、精准奖助和精准管理,提高资助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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