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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4-5-6 20:22:59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物润风华、人杰地灵的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兴义市。兴义是滇、黔、桂三省通衢的西南商贸重镇。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813年创立的笔山书院。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251.29亩,校园宁静优美,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学科体系完整,现有16个教学学院,有各类本专科专业49个,专业设置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八千余人,生源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学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基础好、教学科研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0%,55%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3年4月,学校顺利通过贵州省教育厅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

学校图书馆藏书丰富,有较完善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及电子阅览室。建有千兆校园网及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室,物理、化学、化工、生物、心理学等实验室,设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机测考点。

1、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6)

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邮编:562400)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招少数民族预科生400人。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

3、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考生所填志愿和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

4、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5、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1)音乐、美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

四、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开通“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可为未开通生源地贷款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贷款。

六、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236966、3568066(兼传真)

网址: http://zsjy.xynun.edu.cn

Email:zsjy@xynun.edu.cn

本章程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解释。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物润风华、人杰地灵的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兴义市。兴义是滇、黔、桂三省通衢的西南商贸重镇。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813年创立的笔山书院。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251.29亩,校园宁静优美,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学科体系完整,现有16个教学学院,有各类本专科专业49个,专业设置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八千余人,生源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学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基础好、教学科研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0%,55%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3年4月,学校顺利通过贵州省教育厅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

学校图书馆藏书丰富,有较完善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及电子阅览室。建有千兆校园网及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室,物理、化学、化工、生物、心理学等实验室,设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机测考点。

1、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6)

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邮编:562400)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招少数民族预科生400人。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

3、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考生所填志愿和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

4、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5、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1)音乐、美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

四、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开通“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可为未开通生源地贷款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贷款。

六、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236966、3568066(兼传真)

网址: http://zsjy.xynun.edu.cn

Email:zsjy@xynun.edu.cn

本章程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解释。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和特长,能较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本科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业务培养要求:培养具备从事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与科研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宣传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思想道德方面。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基本的国情省情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民主法治意识;有良好的专业道德素养与热爱教育事业的热情与思想。

2、专业知识方面。较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能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有扎实宽厚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能熟练掌握社会调查、文献检索、资料搜集与整理、运用多媒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英语资料及运用英语交流的初步能力。

3、教学与研究方面。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受到教学技能和科研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在中等学校从事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达到教师专业化素质的基本要求;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基本理论知识与规范,具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理论宣传、文秘、人事、法律服务和其它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身心和高尚的审美情操。

二、主干学科

政治学,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三、主要课程

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4.毛泽东思想概论;5.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6.逻辑学;7.社会学;  8.政治学;9.法理学;10.马克思主义伦理学;11.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12.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法;13.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79学分(课内153学分、课外26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学前教育(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本世纪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文化素质、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熟悉学前教育的基本工作规范和方法、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于实践,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专业能力,能够在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儿童机构的教学、研究型人才,并为研究生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合格生源。总体而言主要包括两类人才,一是具有较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一线学前教育教师;二是具有较强理论研究水平能进入研究生更高层次学习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的基本知识,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得到学前教育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开发,具备良好的教师素养和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备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健康高尚的思想品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爱心、耐心、细心等优良品质,能够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积极乐观,情绪稳定,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不断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掌握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6、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及发展动态,具备知识更新能力;掌握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幼儿园教学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7、掌握基本的婴幼儿身心保健知识,能够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对婴幼儿成长进行科学指导,具备从事育婴师工作的基本技能和能力。

8、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理论,具备家庭教育的指导能力,能够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

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三、主要课程

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中外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幼儿卫生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游戏论、学前比较教育学、现代汉语、儿童文学、儿童家庭教育、幼儿动画设计制作、学前教育管理学、音乐理论基础、钢琴、声乐、舞蹈、美术、幼儿音乐舞蹈创编与技法、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等。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60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体育教育(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体育科学理论素养,掌握较系统的体育教育基本理论和技能,毕业后能胜任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的教学、训练及竞赛工作,并能初步从事学校体育教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技术实践、训练与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体育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技能,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领会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教育科学、心理科学、人体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体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与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以健身理论为主的锻炼身体的手段和方法;掌握学校体育工作的规律;具有从事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能力,并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具有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掌握各门专项运动技术课程的裁判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裁判实践能力。

4、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自学能力和社会适应的能力。能及时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和应用成果,具有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的感受和体验,并在交往与合作中表现出良好的个性和高尚的人格。

6、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信息获得及处理能力。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保健意识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及适应社会需求和胜任基层工作的能力。

8、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欣赏能力。

二、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三、主要课程与实验

(一)主要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育学、心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史、体育概论、体育科研与方法、运动生物力学、体育教学论、运动营养学、健康教育学、体育绘图、运动训练学、田径、体操、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乒乓球、体育舞蹈、体育游戏、游泳、民族体育。

(二)主要专业实验

运动解剖生理学实验、体育保健学实验、体育心理学实验。

四、学制、毕业、学位

(一)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二)毕业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75学分,准予毕业。

(三)学位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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