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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4-5-9 11:31:13

南京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新形势下,南京大学以“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为目标,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7.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8.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

(1)江苏省目前正在对高校学费标准进行整体调整,我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将按照江苏省调整后的有关学费标准的新规定另行公布。

(2)地理科学类(专业方向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中外合作办学)单独在江苏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将与江苏省招生计划一起公布。

(3)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学费标准按江苏省调整后的新规定执行,第三、四学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年。

3.奖助学措施: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总金额达2600余万元。

五、组织机构

南京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南京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六、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南京大学在今年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监督电话:025-8359258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aonju@nju.edu.cn

官方微博:@南京大学本科招生(新浪)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南京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哲学(本科类)

基本概况

哲学系(宗教学系)创立于1920年,是国内一流的哲学院系之一,其前身为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哲学系。汤用彤、宗白华、东方美、唐君毅、牟宗三、殷海光等一批哲学大师曾先后在学系任教。胡福明教授在1978年撰写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在当时的思想解放运动中产生了历史性重大影响,并直接成为改革开放的理论先声。

该系是国内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哲学系,拥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也是南京大学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下设11个博士点及相关硕士点,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该系拥有2个“985工程”二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当代资本主义研究、宗教与文化)、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专业为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一类特色本科专业建设点,哲学学科现为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

专业设置及主干课程

该系本科设有哲学专业,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理论视域宽广、多元化发展空间广阔、社会适应性强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主干课程:中国哲学、欧洲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现代逻辑、科学思想史、宗教与社会等。

经济学类(本科类)

基本概况

南京大学商学院既是培养中国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的摇篮之一,也是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镇,起源于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时期的商科,目前已形成经济与管理学科门类齐全、协调发展的格局。院内设经济学院(含经济学系、国际经济贸易系、金融与保险学系、产业经济学系)和管理学院(含工商管理系、会计学系、市场营销系、电子商务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系),设12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点(含MBA、EMBA、MPAcc三个专业),15个博士点及2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985工程”二期创新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院现有本科生1562人,硕士研究生720人、博士研究生250人,MBA学员860名,EMBA学员418名,国际MBA(EMBA)学员195名,MPAcc学员382名。

法学(本科类)

基本概况

法学院的前身是中央大学法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撤销,1981年恢复建立法律系, 1994年成立法学院。学院现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专业设置

学院法学专业在本科生培养上以通识课程为平台,拓宽知识口径,陶冶人文精神;以专业基础课程为核心,夯实理论基础,训练法律思维;以实务性课程为补充,提升实践能力,培养专业技能;指定修习与自主选择相结合,确保培养质量与个性发展。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亲属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总论、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私法等。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旨在培养在戏剧影视艺术方面掌握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具备较强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主干课程:中文方向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献学、经典著作研读、高级秘书实务等;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有中国戏剧、外国戏剧、舞台剧写作、影视戏剧艺术概论等。

奖助学金

除校级奖助学金外,学院设有“沈祖棻奖学金”、“时尚奖学金”、“仁明奖助学金”和“王诗云奖助学金”。

毕业生情况

2010届毕业生中,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占68%;选择就业的学生,以文化素质高、写作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等优势受到用人单位欢迎,主要毕业去向有党政管理、新闻出版和知名企事业等单位,如国家公务员、中国电信、中国银行、南方日报、联合利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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